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1年第1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江西國興集團百丈泉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丈泉公司”)生產的百丈泉天然礦泉水(規格型號:18.6L/桶)(生產日期:2020/11/2)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0;1;3;6(CFU/250mL),標準規定:n=5,c=0,m=0。
事實上,這并非百丈泉公司首次曝出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達標。
2020年4月初,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0年第15期)顯示,標稱百丈泉公司生產的百丈泉天然礦泉水(規格型號:18.6L/桶)(生產日期:2019/7/17)被檢出銅綠假單胞菌超標【檢出值:82;105;67;69;91(CFU/250mL)】。
據悉,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水源性和食源性致病菌,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醫院等環境中廣泛存在,尤其喜歡在潮濕的環境中生長繁殖。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飲用含銅綠假單胞菌的瓶裝水很可能導致抵抗力較差的老弱病幼孕人群腹瀉等疾病的發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銅綠假單胞菌的限量為n=5,c=0,m=0 CFU/250mL,即采集同批次獨立包裝的5個樣品,均不允許檢出銅綠假單胞菌。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百丈泉公司此前還有過虛假宣傳的行為。
原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興)市監(公)罰決〔2016〕2號】(以下簡稱“處罰書”)顯示,2016年3月10日,該局接到消費者程某敏投訴稱,京東商城上的“百丈泉食品專營店”銷售山茶油的頁面涉嫌違法宣傳。該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對百丈泉公司進行調查核實,該公司稱京東網站頁面發布的宣傳內容不是自己所為,而是由銷售商家發布。
百丈泉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和袁某森簽訂《電商代運營合作協議》,協議規定由袁某森負責百丈泉公司在京東商城上開設的“百丈泉食品專營店”的推廣、營銷、運營等相關工作,并由其負責店面的設計制作、銷售等網店管理工作。該網店開業時,商品編號為10121460980的百丈泉牌山茶油(規格:500ml* 2/盒)的網頁上宣傳該山茶油有“改善心腦疾病,增強肌膚活力,減少油煙傷害,護膚抗氧化”等醫療功效,百丈泉公司稱,該宣傳內容由袁某森本人設計制作并發布,未經其審核。至4月初,該局執法人員調查后,百丈泉公司通知袁某森立即對百丈泉牌山茶油進行下架處理。
處罰書指出,2016年5月6日,該局對百丈泉公司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百丈泉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2016年5月12日,百丈泉公司向該局提出聽證申請,該局于2016年5月 24日公開舉行了聽證。聽證會上,百丈泉公司提出,本次處罰應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不應適用《廣告法》。聽證主持人采納了百丈泉公司提出的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意見。百丈泉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鑒于百丈泉公司案發后主動刪除互聯網上的虛假宣傳內容,及時中止和改正違法行為,2017年1月6日,該局對百丈泉公司給予從輕處罰: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