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2月1日,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20號)》顯示,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9期)》(2020年第260號),其中涉及東莞市生產企業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廣州市海珠區龔章良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蛋糕(商標:尚佳工坊,規格型號:100g/袋,生產日期:2020-08-22)產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立案調查,該企業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360元;2.處罰款5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2021〕Z50129002號)。
該企業對上述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進行了排查分析,認為是市場配送儲存不當導致的。針對上述問題,該企業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與客戶溝通,加強對市場運輸儲存過程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