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2月19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公告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0年第51號),涉及成都市5家生產經營單位食品抽檢不合格。其中,對新都區三兄炒貨食品廠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新都區三兄炒貨食品廠生產香瓜子(白味)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香瓜子(白味)(抽樣單編號:GC20510000683330287,生產日期:2020-08-12,規格型號:5KG/袋);不合格項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涉及的經營單位:成都懿潤百貨有限公司。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接到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初檢報告(編號:2020G0264)后,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30日開展核查處置,責令企業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經查,當事人共生產該批次香瓜子(白味)20袋,共計100公斤,貨值1040元;已銷售20袋,共計100公斤;庫存(未銷售)0袋,共計0公斤。
當事人新都區三兄炒貨食品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8日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如下。
1.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2. 罰款人民幣51000元(大寫:伍萬壹仟元整)。
(備注:該案與抽樣單編號:SC20500000566230598并案處置。)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查,因銷售和檢驗環節存在不足導致該批次產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平時增加送檢頻次;提高檢驗能力;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11月18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