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3月16日,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于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7期)》,涉及南京蘇果超市有限公司將軍大道連鎖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智仁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
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的《省市場監管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顯示,南京蘇果超市有限公司將軍大道連鎖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智仁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15瓶,共計7.5公斤,貨值619.5元,已銷售14瓶,共計7公斤,庫存(未銷售)1瓶,共計0.5公斤。展開召回,因消費完畢,無法召回。經查,當事人在購進上述土蜂蜜時,查驗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檢驗報告并留存了購進票據,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進貨查驗的義務,且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