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1年第6期)。通告稱,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2期)、《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4期),涉及蘇州市部分企業。對不合格糟油(調味料酒)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抽檢基本信息。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2期)涉及太倉市高新區易買樂食品超市經營的標稱太倉糟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糟油(調味料酒),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太倉市市場監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企業標準制定有誤所致,太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太倉糟油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189.80元、處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所致,太倉市高新區易買樂食品超市已經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太倉市市場監管局對該超市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