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9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
2021年第9期-淮安市市場監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3期)涉及淮安市2家食品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通告(2021年第23期)涉及淮安市盱眙維橋易樂超市銷售的標稱廣州知味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揭西縣城果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復檢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江蘇蘇果超市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寧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對于淮安市盱眙維橋易樂超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標稱廣州知味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揭西縣城果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的行為,淮安市盱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立案調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主動配合調查,積極提供證據材料。當事人履行了食品進貨查驗義務,而且過氧化值超標無法通過外觀判斷。鑒于當事人涉案魚皮花生數量較少,貨值金額較少,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對于江蘇蘇果超市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標稱江蘇寧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的行為,淮安市盱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立案調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主動配合調查,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積極提供證據材料。當事人履行了食品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