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顯示,武漢市慈惠醬品調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惠醬品調料公司”)因生產的“金標生抽”(規格:5升/壺;生產日期:20210106)抽檢不合格,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據了解,經檢驗,上述產品中檢驗項目“氨基酸態氮(以氮計),g/100ml”不合格。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含量越高,醬油的質量越好,鮮味越濃。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的是醬油產品的風味。導致上述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因是產品釀造時間不足,發酵不充分導致的。慈惠醬品調料公司加強公司員工食品安全專業知識培訓;停止生產經營釀造醬油;重新制定企業生產標準,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慈惠醬品調料公司曾多次曝出不合格產品。
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6日公布的一則食品核查處置信息顯示,2020年9月3日,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管局對武漢市慈惠醬品調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海鄉精制白醋(規格:500ml/瓶;生產日期:20200610)”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檢驗,上述產品中檢驗項目“總酸(以乙酸計),g/100ml”不合格。導致上述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因是測試酸度的試紙受潮測試精度不準與色板對比后直接裝瓶導致的。慈惠醬品調料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政府2020年1月13日公布的一則食品核查處置信息顯示,2019年9月19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市場監管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對武漢市慈惠醬品調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料酒(規格:500ml/瓶;生產日期:20190521)”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檢驗,所抽檢料酒“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g/kg”項目不合格。導致上述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因是慈惠醬品調料公司配料人員食品專業知識不足,認定生產的料酒為復合調味料,從而添加了脫氫乙酸。慈惠醬品調料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2018年10月29日,原武漢市食藥監局發布的食品抽檢結果顯示,江漢大學四食堂抽檢的精制白醋(標稱生產企業:武漢市慈惠醬品調料有限公司),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標準規定。據悉,總酸作為食醋的主要指標,是體現產品質量的重要標志。總酸含量越高,說明食醋酸味越濃。總酸含量未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或未按標準執行,產品與標簽標注等級不匹配等造成。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16日,慈惠醬品調料公司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4次,均涉及食品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罰沒款合計超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