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3期)顯示,無錫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巴馬麗瑯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馬麗瑯飲料公司”)生產的“巴馬麗瑯”飲用天然礦泉水(規格型號:500ml/瓶;生產日期/批號:2020-12-04),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據悉,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是水源水在經過臭氧消毒后所產生的副產物。《飲用天然礦泉水》(GB8537—2008)規定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含量≤0.01mg/L。長期飲用具有較高含量溴酸鹽的天然礦泉水,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表示,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該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
事實上,巴馬麗瑯飲料公司并非首次曝出不合格產品。
2020年6月24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顯示,商丘亳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巴馬麗瑯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巴馬麗瑯飲用天然礦泉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11mg/L,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1mg/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天眼查數據顯示,巴馬麗瑯飲料公司因生產溴酸鹽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飲用天然礦泉水,于2018年6月25日被原廣西河池市食藥監局處罰。此外,巴馬麗瑯飲料公司有1條被執行人信息(立案日期:2015年6月15日;執行法院: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被執行總金額:2.0104萬元。
巴馬麗瑯飲料公司官網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集天然礦泉水開采、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企業,主要經營“巴馬麗瑯”牌系列天然礦泉水,包括350ml產品、500ml產品,1.38L產品、4.6L產品和相應水卡、水票等,擁有先進的廠房設施、工藝流程以及一流的質量監控體系,榮獲“廣西名牌產品”“廣西著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