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5期)。
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5期)
2021年3月,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樣編號為DC21330600312830132的開口松子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紹興市馝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口松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4月07日向紹興市馝記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達了編號SPCS202100236的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1罐。經核查,當事人紹興市馝記食品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之規定,屬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責令改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之規定,決定處罰如下:一、沒收扣押的開口松子1罐;二、罰款15000元。
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