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西鄉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木薯淀粉)。
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木薯淀粉)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的內容,涉及我局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該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南寧市荷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GC21450000622231298 | 樣品名稱 | 木薯淀粉(嫩肉生粉) |
生產日期 | 2021年03月09日 | 型號規格 | 200克/袋 |
標稱生產者名稱 | 南寧市荷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 被抽樣單位 | 南寧市福又多超市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菌落總數 | 檢驗機構 | 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涉案產品為委托生產的產品,當事人為委托生產關系中的受托方,對其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的生產行為負責。
當事人未對食品原料進行進貨查驗記錄,未按規定保存相關憑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在生產時對無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未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即生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我局于2020年12月16日已就該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過警告的行政處罰,現當事人存在拒不改正情況,并因當事人的拒不改正行為導致本案涉案產品不合格原因難以明確,同時無法追溯產品原料來源情況,因此給予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