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4期)顯示,標稱漯河卡其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其樂食品公司”)生產的1批次“卡其樂”糯米鍋巴(燒烤味)(生產日期/批號:2021-04-10),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0CFU/g、390CFU/g、<10CFU/g、1300CFU/g、19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CFU/g。
頻繁上抽檢黑名單,產品質量堪憂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卡其樂食品公司已多次曝出不合格食品,并且還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被處罰過。
2020年6月3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2期)顯示,標稱漯河卡其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卡其樂”糯米小麻花(醬汁牛肉味)(生產日期/批號:2019-09-22),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018年2月28日,原河南省食藥監局發布的《關于2018年第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顯示,標稱漯河卡其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卡其樂”無蔗糖黑雜糧餅干(生產日期/批號:2017-10-10),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1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卡其樂食品公司因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于2020年5月18日、2021年2月26日兩度被河南省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處罰,罰沒款總計超10萬元。
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等問題1年內兩度收罰單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相關資料發現,卡其樂食品公司此前還因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等問題被處罰。
河南省漯河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漯工商處字[2019]6號)顯示,卡其樂食品公司因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于2019年5月10日被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主要違法事實為:卡其樂食品公司生產的歐式丹麥曲奇禮盒餅干的包裝上使用的“Danmai”字樣從顏色、字母、藝術字形設計、在包裝盒上的使用部位等方面,都與投訴人在同類商品上使用的第8068169號“Danisa”注冊商標相近似;相關圖案的設計、文字、字母、圖案及各要素的組合等,與投訴人在同類商品上使用的第9351687號、第14280791號注冊商標相近似。2019年4月16日,執法人員在郾城遼河路丹尼斯商場皇冠丹麥曲奇專柜前,就卡其樂食品公司的歐式丹麥曲奇與投訴人的“Danisa”皇冠丹麥曲奇商標及裝潢是否造成混淆誤認,隨機調查了5名消費者,均認為卡其樂食品公司產品包裝上的“Danmai”與“Danisa”注冊商標以及二者外包裝非常近似,容易產生誤購。
據悉,卡其樂食品公司2017年11月開始生產歐式丹麥曲奇禮盒餅干,至2019年3月13日,共生產200箱(1×10盒),至被查時共銷售171箱(銷售額14535元,獲利1710元)。
此外,原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1月24日開出的一份罰單顯示,卡其樂食品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被罰款1.5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漯工商處字[2019]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