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11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1〕836號),涉及我省食品經營企業1家,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武漢市洪山區閩港海鮮行銷售的 “蝦蛄”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武漢市洪山區閩港海鮮行銷售的 “蝦蛄”(購進日期:2021-04-21)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GC21000000001530299”,經檢驗,鎘(以Cd計)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1年5月28日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送達檢驗報告并對武漢市洪山區閩港海鮮行經營場所及庫房實施現場檢查。經調查,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蝦蛄”進貨36.5公斤,貨值2555元,已銷售17.4公斤,未銷售產品已進行無害化處理。洪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督促當事人制定召回計劃并發布召回公告,目前無產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