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9月15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3期)。
關于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
處置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3期)
現將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的不合格食品的相關單位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南京市浦口區樂瑪特超市店銷售的綿白糖,經抽樣檢驗還原糖分不符合GB/T1445-2018《綿白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查明該批次綿白糖商標為紅糖坊、規格型號為400g/袋。是當事人于2020年5月22日從供貨商南京別忘了商貿有限公司購進,共購進38袋,進貨單價為6.5元/袋,銷售單價為8.8元/袋。當事人現場提供了綿白糖的生產商、供貨商資質,進貨單據及成品檢驗報告等材料并積極進行整改,立即張貼了召回不合格食品的公告,不再購進和銷售該食品。我局對當事人下達了沒收違法所得23元,罰款88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浦口區牛出味來餐飲店使用的小碗,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我局對當事人下達了當場行政處罰的決定書,予以警告。
南京市浦口區口回品飯店經營的韭菜,經抽樣檢驗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查明該批次韭菜是當事人于2021年5月27日從南京市浦口區美旺蔬菜店購買的,進貨價是7元/kg,購進數量為2kg,抽樣單位以進貨價全部買走。鑒于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主動說明有關情況,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并不知道所采購的上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我局對當事人下達了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書。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