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玉環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5號)。
臺州市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5號)
關于對玉環六和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經營的香蕉抽樣不合格的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香蕉的檢測報告的內容有:報告編號:No:21JF0610002;食品名稱:香蕉;購進日期:2021-06-08;被抽樣單位名稱:玉環六和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腈苯唑,吡蟲啉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 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調查處理情況:2021年7月6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抽檢檢驗報告進行送達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上述批次香蕉。
2.產品控制情況:經核實,當事人的香蕉是從金華市金東區江濤果業商行處購進,并提供了索票索證、供貨商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明。
3.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腈苯唑,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的香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系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能提供涉案香蕉的供貨商營業執照、進貨票據,合格證明并能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做好進貨檢查義務,檢查對方的營業執照,索要進貨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