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7期),涉及鹽都區潘黃宏萊源超市銷售的琥珀桃仁(油炸類)。對其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鹽都區潘黃宏萊源超市銷售的標稱蘇州天頻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琥珀桃仁(油炸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鹽都區市場監管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該企業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查,該企業共購進2.5公斤,貨值125元,已銷售完畢。未完全召回原因:至今無消費者退貨,也未收到消費者相關投訴舉報。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當事人沒收非法所得49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督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