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8期)顯示,南通通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連云港華恒水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恒水產”)生產的烤香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0.393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健康。
經了解,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表示,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壽司紫菜曾被檢出菌落總數超標43倍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市場監管部門此前公布的一些食品抽檢結果中,華恒水產已多次曝出食品質量問題。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該公司的一款食品竟被查出菌落總數超標43倍。
江蘇省淮安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10月19日發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2021年第16期)顯示,江蘇蘇果超市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連云港華恒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肉松海苔卷,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016年10月12日,原江蘇省食藥監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顯示,標稱連云港華恒水產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快樂海”壽司紫菜(生產日期/批號:2016-06-16)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000cfu/g,超出標準規定(≤30000cfu/g)43倍。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5年9月公布的食品抽檢結果顯示,標稱連云港華恒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開洋海米(生產日期:2015-5-26);標稱該公司(分裝)的蝦米(海米)(生產日期:2015-5-14)均被檢出禁用物質“亞硫酸鹽(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
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多次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相關資料發現,華恒水產因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此前還多次被處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華恒水產因生產經營國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行為及其從屬,于2021年9月1日被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000元。據悉,本次處罰涉及的具體違法事實為:該公司生產經營的小苔家肉松海苔卷產品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的要求,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另外,華恒水產2019年10月12日也被海州區市場監管局處罰過,原因也涉及生產經營國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行為及其從屬。
天眼查數據顯示,華恒水產因違反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于2015年10月23日被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幸福路分局罰款0.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