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湖北省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黃石市惠民食品廠生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黃石市惠民食品廠生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在2021年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中,黃石市惠民食品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203X15436368K)生產的黃石三楚港餅經抽樣檢驗為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黃岡市浠水縣文城茉莉超市銷售的、標稱黃石市惠民食品廠生產的“黃石三楚港餅”(生產日期:20210712,規格型號:248克/袋)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GC21420000003333946”,經檢驗,酸價項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檢,送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復檢,9月15日,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復檢報告(編號:(2021)WT-00099),酸價仍超過國家標準,判定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1年8月26日黃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送達檢驗報告并對黃石市惠民食品廠經營場所及庫房實施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公司共生產該批次“黃石三楚港餅”23箱(30袋/箱),貨值2300元。當事人主動發布召回公告,召回1箱17袋,銷售16箱13袋,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在執法人員監督下于10月18日銷毀。
三、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黃石市惠民食品廠對生產的食品未經檢驗即出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2021年11月11日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發生問題的原因:1、生產所使用的食用油未放置于陰涼處保管;2、烘烤環節溫度控制不當,港餅中水分沒有完全烤干;3、出爐后直接裝袋裝箱,導致包裝袋中溫度、濕度均高于正常。
企業整改情況:1、調整配方,降低食用油比例;2、加強人員培訓,嚴格落實生產規程,加強管理。截止到目前,該企業仍在停產整改中。
特此公告。
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