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1月17日,浙江省臺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70號)。
臺州市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70號)
關于對臨海市吉事達副食超市銷售的年糕抽樣不合格的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F20212790;產品名稱:年糕;抽樣日期:2021年08月17日;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被抽樣單位:臨海市吉事達副食超市;被抽樣單位地址:浙江省臨海市東塍鎮下街村綜合市場。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調查處理情況:2021年9月3日,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臺州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F20212790),并現場告知當事人享有復檢權利。
2.產品控制情況:2021年8月15日,當事人共采購有35條年糕,其中銷售的31條年糕,因銷售對象不確定,無法召回,另有4條被抽樣檢驗使用。
3.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已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能如實說明其所銷售的年糕的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處罰。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當事人經營的年糕檢出所含的脫氫乙酸為生產環節引入,當事人于2021年9月3日開展召回不合格批次年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