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ZARA旗下颯拉服飾(上海)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處罰。
據悉,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颯拉服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颯拉服飾”)涉嫌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服裝。2021年8月11日該局立案調查。
3款褲子被檢出耐摩擦色牢度不達標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總處〔2021〕322021000333號)顯示,經查,颯拉服飾銷售的3款貨號為 8574/415/800、8281/487/800、9252/405/800 的褲子經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依據產品明示標準 FZ/T 81007-2012《單、夾服裝》檢驗,耐摩擦色牢度/(級)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據悉,色牢度是指染色紡織品在使用或加工處理的過程中,紡織品上的染料經受各種因素作用(如日曬、水洗、汗浸、摩擦、唾液等)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來色澤的性能。色牢度差的服裝,在使用過程中,染料容易脫落和褪色,影響美觀,且脫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屬離子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面料生產企業在對面料染色時使用了劣質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都可能導致面料的色牢度不合格,而服裝生產企業采購面料時如未對面料色牢度按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進行嚴格把關,則可能會導致服裝成品的色牢度不合格。
該處罰書指出,颯拉服飾自2021年4月至5月止,購進上述3款不合格的褲子共計64條,已全部銷售。上述產品違法所得8593.03元。
《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颯拉服飾作出如下處罰:責令停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服裝;罰款24204元;沒收違法所得8593.03元。
此前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罰沒8萬多元
天眼查數據顯示,颯拉服飾成立于2014年,由(ZARA HOLDING B.V.)100%持股。主要經營男裝、女裝、童裝、嬰兒裝、內衣、服飾、家用飾品、針紡織品、服裝面料及輔料、化妝品及相關用品、皮革制品、手表、人造首飾等。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颯拉服飾去年就出現過類似的問題。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颯拉服飾因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于2020年9月10日被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2.181547萬元,罰款6.14475萬元。
ZARA品牌產品質量問題不斷
公開信息顯示,ZARA(颯拉)是1975年設立于西班牙隸屬Inditex集團(股票代碼ITX)旗下的一個子公司,既是服裝品牌也是專營ZARA品牌服裝的連鎖零售品牌。ZARA是全球排名第三、西班牙排名第一的服裝商,在87個國家內設立超過兩千多家的服裝連鎖店。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該品牌在中國市場近幾年頻現質量問題。
廣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7日公布的《2021年廣州市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2批次ZARA(標稱)牛仔褲子(水洗產品)(貨號:5252/700/405;6987/660/400)均被檢出耐濕摩擦色牢度項目不合格。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2019年12月3日發布的《2019年流通領域太陽鏡質量抽檢不合格情況表》顯示,ZARA太陽鏡被檢出光透射比相對偏差;標志項目不合格。
2018年3月15日,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通報的2018年流通領域冬季服裝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顯示,2批次ZARA(標稱)褲子被檢出耐摩擦色牢度項目不合格。
此外,近期還有不少消費者投訴該品牌,涉及產品質量問題、虛標價格、欺詐消費者等。例如,2021年11月21日,有消費者在某投訴平臺上反映,“11月11日在zara天貓旗艦店購買了一雙童鞋,15日發現鞋子掉色十分嚴重,立即找客服協商換貨,客服回復只退不換!這是什么霸王條款?雙11本來價格優惠還有優惠券,我為什么要退款再花高價錢買一樣的鞋子?還是你們zara雙11優惠的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商品?我也是奇怪了,我閨女百分之95(九十五)以上的衣服鞋子在你們實體店買的,都沒有問題,一到旗艦店就全是問題!難道你們就是坑線上消費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