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仙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8號)。
臺州市仙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8號)
關于仙居縣康悅食品廠生產的飲用天然水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說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飲用天然水;日期:2021年8月23日;抽樣日期:2021年8月25日;抽樣單編號:GC21330000301131077;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核查處置情況:本局于2021年9月30日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本局執法人員責令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二)、產品控制情況:我局對仙居縣康悅食品廠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及召回情況。該抽檢批次桶裝水的生產時間為2021年8月21日,該批次桶裝水共生產640桶,已于8月23日全部售空,其中40桶銷售給仙居縣季安平廚具店,該生產企業現場向我局提交了該企業的生產記錄單、銷售記錄單及出廠檢驗報告單,上述記錄單符合要求。
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對仙居縣康悅食品廠生產場所檢查,該企業已經對每批次桶裝水進行浙食鏈賦碼,已經建成陽光工程。2021年10月14日,我局對仙居縣康悅食品廠進行監督抽檢,經仙居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監督抽檢檢驗報告,當事人生產批次為2021年10月8日的桶裝水經抽樣檢驗,所檢項目符合要求。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該桶裝水要求在干燥、陰涼、避光的環境進行貯存,桶裝水經銷商未按要求存儲該抽檢批次的桶裝水,經營環境未設置防塵措施,未保持場所經營環境潔凈,造成二次污染導致此次抽檢不合格。本局對仙居縣康悅食品廠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