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慶陽市房地產開發領域失信企業“黑榜”名單的公告(第二批)
為了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增加違法失信成本,集中治理全市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違法違規建設或交房、套取騙取貸款、違法轉移資金等突出問題,現面向社會發布慶陽市房地產開發領域第二批失信企業名單。
一、慶陽市房地產領域“黑榜”企業名單(4戶)
1.甘肅昊鑫市場開發有限公司
未經竣工、消防驗收,未通過竣工驗收備案,代收維修基金九百余萬元;拖欠稅款四千九百余萬元,經稅務機關多次送達催繳稅款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仍未繳納;企業欠繳法院執行款六億余元,股東、執行董事、原法定代表人任廷發欠繳法院執行款一億四千余萬元,企業及任廷發均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監事閻會成欠繳法院執行款一百余萬元;任廷發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取保候審;不履行擔保責任拖欠甘肅銀行等多筆貸款,累計數額巨大(一億余元);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參保。
2.慶陽市國立置業有限公司
未經竣工、消防、人防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消防驗收未通過投入使用,存在未完成工程量;拖欠稅款一千六百余萬元,經稅務機關多次送達催繳稅款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仍未繳納;企業欠繳法院執行款兩億余元,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邵俊峰欠繳法院執行款二百余萬元;不履行擔保責任,在兩個銀行有不良記錄;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參保。
3.慶陽市永泰房地產有限公司
未經竣工、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未通過竣工驗收備案,逾期交房未進行補償;拖欠稅款五十九萬元,經稅務機關多次送達催繳稅款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仍未繳納;企業欠繳法院執行款四千余萬元,法定代表人顧登崔欠繳法院執行款一千六百余萬元,顧登崔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4.慶陽鑫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欠繳易地建設費;企業欠繳法院執行款五千四百余萬元;法定代表人強俊章欠繳法院執行款一千九百余萬元,企業及強俊章均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強俊章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取保候審;企業不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參保。
二、主要懲戒措施
依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對違法違規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從業人員等實施聯合懲戒。
(一)針對以上企業主要懲戒措施
禁止參加土地“招拍掛”;列入信用黑名單,依法實施房地產領域市場和行業禁入;禁止參加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禁止在欠費催繳追繳到位前惡意滅失主體;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依法取消已獲得的特許經營權;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創業投資、互聯網融資平臺等機構;對房地產預售資金加強監管,監督現有資金用于本項目開發建設,防止相關資金挪作他用;在符合司法處置的條件時及時對其資產進行凍結,防止轉移資產;限制融資信貸事項,停止為其發放新的開發貸款,停止其在售項目的購房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從嚴審核生產經營項目完稅情況,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并降低其納稅信用評價等級;涉法涉訴的案件,政法部門依法對懲戒對象采取強制性措施;其他法律、法規等規定的懲戒措施。
(二)針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措施
對甘肅昊鑫市場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執行董事任廷發,經理、法定代表人單云臺,股東、監事閻會成;慶陽市國立置業有限公司股東、執行董事兼經理、法定代表人邵俊峰,監事陳健;慶陽市永泰房地產有限公司股東、執行董事兼經理、法定代表人顧登崔,股東、監事顧會君;慶陽市鑫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執行董事兼經理、法定代表人強俊章,股東、監事王磊等失信企業主要責任人采取如下懲戒限制措施:
限制高消費,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級以上酒店、餐館、娛樂場所消費;禁止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禁止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禁止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禁止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禁止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限制其在金融機構貸款和辦理信用卡;限制其開辦新公司和投資入股;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限制行政審批、政府扶持、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其他法律、法規等規定的懲戒措施。
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慶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慶陽市公安局 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陽市自然資源局 慶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慶陽市交通運輸局 慶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慶陽市稅務局
慶陽市銀保監分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