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1年9月16日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對紹興市越城區客多贏副食品店銷售的花生進行了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檢驗結果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1年9月16日,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紹興市越城區客多贏副食品店銷售的花生組織進行了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根據檢驗報告,當事人銷售的花生“經抽樣檢驗,黃曲霉毒素B1項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在復檢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
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經立案調查后查明相關情況,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及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處理如下:免予處罰。
三、整改情況。1、加強食品安全意識,特別加強學習了農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2、規范索證索票工作,向供貨商主動索取營業執照、檢驗報告及相關票據。3、進一步加強定點采購,減少源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