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山東省微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關于對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21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2批次不合格食品,生產者名稱為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檢測結果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推送至我局。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抽樣單編號XC21321202342035671“燒肉王調料”、抽樣單編號XC21321202342035673“炒雞料”
(一)抽檢基本情況。上述兩批次產品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28日,所檢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均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情況。2021年10月25日,微山縣市場監管局向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該單位生產、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
(三)行政處罰情況。
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論無異議。經微山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該單位《投料記錄》,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28日的“燒肉王調料”、“炒雞料”產品投料為:釀造醬油(含焦糖色)、甜面醬、豆瓣醬、料酒、食用鹽、食醋、白砂糖、濃縮雞汁、香辛料、酵母提取物、食用香精、谷氨酸鈉、黃原膠、山梨酸鉀、苯甲酸鈉,上述產品投料記錄與產品配料表完全相同,且工藝流程一致,屬于同一批次產品。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28日“燒肉王調料”、“炒雞料”分別生產了20袋,上述兩種產品均由濟南錦味坊餐飲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提供原料,委托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按照每袋0.4元支付加工費,不對外銷售。沒有剩余庫存。上述產品銷售價格為6.5元/袋,該案涉案貨值金額為260元,違法所得為16元。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微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該單位進行了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拾陸元整(¥:16),并處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微市監處罰〔2021〕22-2-23號。目前,行政處罰已執行完畢。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按照微山縣市場監管局要求,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報告,確認不合格原因為進貨查驗把關不嚴,在原料供應商按標準已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因失誤按新配比二次添加。目前,山東省坤龍食品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微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