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2月7日,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5期)。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5期)
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重慶浩東大自然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鹿順酒(動植物浸提類配制酒)
(一)抽檢基本情況。鹿鹿順酒(動植物浸提類配制酒),商標:浩東大自然,規格型號:500ml/瓶(45%vol),生產日期為2021年6月17日;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酒精度項目不符合Q/CHD0001S-2018《蒸餾配制酒》、《標簽明示值》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我局對重慶浩東大自然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公司生產日期:2021年6月17日的鹿鹿順酒(動植物浸提類配制酒)生產40瓶。經抽樣檢驗,酒精度項目不符合Q/CHD0001S-2018《蒸餾配制酒》、《標簽明示值》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以下行政處罰:罰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原因是檢驗員操作酒精儀不當,未多次進行酒精度項目檢驗,該公司已自查整改。我局已對其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產品經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抽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