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2.21)。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涉及轄區6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南寧市江南區上津路10號仁義糧油交易中心糧油區A棟59、60、61號(經營者:南寧市中原南北干雜批發部(劉建偉))經營的黃花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SC21450000622231945 | 樣品名稱 | 黃花菜 |
購進日期 | 2021-11-01 | 型號規格 | / |
標稱生產企業 | / | 被抽樣單位 | 南寧市中原南北干雜批發部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二氧化硫 | 檢驗機構 | 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違法事實認定及相關法律依據:南寧市中原南北干雜批發部(劉建偉)經營的黃花菜(購進日期:2021-11-01)經抽樣檢驗,二氧化硫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5日對其開展立案調查。經調查,本案涉案產品貨值金額共計160元。
依法處罰情況:南寧市中原南北干雜批發部(劉建偉)加工經營二氧化硫項目不合格的黃花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該批發部進行如下行政處罰(南市監江處罰〔2021〕91263號):
1.沒收違法所得40元;
2.罰款人民幣2000元;
3.以上罰沒款共計2040元,上繳國庫。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情況:生產工藝問題。整改情況:立即停止經營該批次抽檢不合格產品,并公告召回,做好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復查情況:未見該批發部經營不合格批次產品。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