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2月25日,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第7期)。
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第7期)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我區生產經營企業3家。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武漢亞蜜糖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飴娃白砂糖”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23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洪湖市新堤尚鑫德超市經營,標稱武漢亞蜜糖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飴娃白砂糖”(型號規格:400g/袋;生產日期:20210928)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GC21420000486930857,經檢驗,色值項目不符合GB/T 317-2018《白砂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武漢亞蜜糖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參照《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75元和罰款85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武漢亞蜜糖業有限責任公司遞交了整改報告,導致不合格原因:原材料進貨查驗采購工作疏忽和管理監管工作不到位。整改措施:加強原材料和生產環節的管控,對生產相關人員進行質量管理和食品安全意識培訓,規范生產,送檢合格后再銷售。
二、武漢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生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04日,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對武漢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生姜”(型號規格:稱重;購進日期:20211108)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DC21420100003446397,經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武漢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武漢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遞交了整改報告,導致不合格原因:對供貨商把關不嚴,關鍵控制點工作人員未嚴格按標準要求進行商品檢驗。整改措施:一是加強員工管理和培訓,提高員工素質;二是嚴格做好供應商的篩選工作,對檢驗不合格的商品堅決不予接受;三是嚴格做好關鍵控制點質量把關,定期抽查記錄;四是嚴查貨品合格證,確保商品質量。
三、武漢市東西湖區渲渲牛肉面館經營的“寬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12日,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對武漢市東西湖區渲渲牛肉面館經營的“寬粉”(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11112)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XC21420112484334273,經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武漢市東西湖區渲渲牛肉面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武漢市東西湖區渲渲牛肉面館遞交了整改報告,經營環節造成不合格的原因無法查明。整改措施:嚴格按《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履行進貨查驗手續,保障食品安全。
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