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11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3號),涉及東坡區玲佳餐館使用的綠色環保餐具(筷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GC21510000003939661(綠色環保餐具(筷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1年11月7日;標稱生產企業名稱:/;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玲佳餐館;經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綠色環保餐具(筷子)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9日對該當事人作以下行政處罰:
警告。
(三)經營企業原因排查和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該批次綠色環保餐具(筷子)是一次性包裝餐具,是東坡區玲佳餐館從眉山市彭山區佳潔凈餐具配送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時不知道該產品不合格。
整改情況:停止銷售、使用和采購該批次綠色環保餐具(筷子)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