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號),涉及樂至縣文軒桶裝水門市銷售的“包裝飲用水”。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不合格產品名稱: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16.8L/桶;生產日期:2021-08-13;被抽樣單位名稱:樂至縣文軒桶裝水門市。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樂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8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包裝飲用水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鑒于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樂至縣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處罰決定: 1.免予處罰;2.沒收違法所得248元(即貳佰肆拾捌元整)。
(三)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在生產加工環節過程控制不嚴,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注 包裝飲用水》要求。樂至縣局于2021年10月20日組織復檢驗收,當事人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