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山西省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涉及山西五谷豐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汾州香小米醋、山西陳醋(釀造食醋)。
(一)抽檢基本情況
1.山西誠品成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的汾州香小米醋,經華研檢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檢驗,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永濟市客樂優購生活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山西五谷豐醋業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1年3月16日的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經華研檢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檢驗,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
襄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16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進行調查。經查,1.該批次不合格汾州香小米醋共生產84公斤,已銷售84公斤;召回48公斤。2.該批次不合格山西陳醋(釀造食醋)共生產120公斤,已銷售120公斤,召回84公斤。導致不合格的原因是:1.曲種原因,2.檢測原因。整改措施:1.在原料嚴格把關;2.嚴格落實質控制度;3.加強學習和培訓。 襄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予以處罰。具體處罰:沒收非法所得金額30元,罰款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