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2年4月14日發布的通告,永旺華南商業有限公司永旺東湖店銷售的1批次何氏黃骨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標稱生產企業/ | 標稱生產企業/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購進日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公告號 | 檢驗機構 | 備注 |
供貨商:廣東何氏水產有限公司 | / | 永旺華南商業有限公司永旺東湖店 | 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街道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第四期東郡商業樓地面一層 | 何氏黃骨魚 | / | / | 2021-10-26 | 呋喃唑酮代謝物║9.62║μg/kg║不得檢出 | 食用農產品 | 2022年第7期 | 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