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5期)。
哈密市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5期)
現將哈密市伊州區楊風燕便民店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香蕉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2年2月18日,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有關規定委托烏魯木齊海關技術中心對哈密市伊州區楊風燕便民店銷售的香蕉進行了抽樣檢驗,2022年3月17日烏魯木齊海關技術中心出具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報告(NO:01WTS202000741),檢驗報告顯示:被抽樣單位為“哈密市伊州區楊風燕便民店”,抽樣食品名稱:香蕉,檢驗項目“吡蟲啉,腈苯唑,嘧菌酯等4項”。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殘留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經哈密市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哈密市伊州區楊風燕便民店從“伊州區東疆春市場冬青果行”購進了12公斤香蕉,貨值106.8元。當事人店內香蕉被抽樣2.5公斤,剩余9.5公斤香蕉都已銷售,銷售價格為8.9元/公斤,銷售額為106.8元。
該超市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霉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應予以處罰。????????????????????????????????????????????
鑒于當事人具有以下減輕處罰的事實和理由: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涉案食品數量較少,貨值金額較小,未造成社會危害。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法〔2019〕244號)》第(七)款第(3)項:行政處罰裁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1)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2)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的規定,建議減輕處罰。???????????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笫一款笫(一)項的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106.8元整;
2、罰款人民幣3000元整。
對于供貨商“伊州區東疆春市場冬青果行”銷售不合格香蕉的違法線索,移送到東河區市場監管所。??????????????????????????????????????????????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伊州區楊風燕便民店對不合格食品香蕉產品原因主動進行了排查。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索要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保持經營場所干凈整潔。經對該超市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達到了整改要求,結果合格。
哈密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