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張雷)。
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張雷)
我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及檢驗報告(RV200608FBV01025),涉及我區1家經營戶。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張雷)制作的油條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2年3月22日,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銳德檢測技術(天津)有限公司對(張雷)制作的油條進行了抽樣檢驗,經抽樣檢驗,油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抽檢批次的油條制作日期為2022年3月22日。
(二)對食品加工銷售單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調查,當事人于2022年3月22日制作油條120根,售價1.5元/根,截至案發,已銷售完畢。當事人制作的油條在2022年3月22日,銳德檢測技術(天津)有限公司抽樣檢驗不合格,不合格項目鋁標準指標≤100 mg/kg,實測值434mg/kg,上述油條的貨值金額為180元。當事人的行為屬于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罰款:10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