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8月12日,天津市寧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寧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天津市鳳利堅果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2年5月20日我局執法人員從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接到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天津站出具的檢驗報告(LGD0422132、LGD0422133、LGD0422134),報告顯示天津市鳳利堅果食品廠生產的鳳利酥果仁(生產日期:2022-04-11)、五香花生米(生產日期:2022-04-14)、五香花生米(生產日期:2022-04-11),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案件情況。
天津市鳳利堅果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天津市寧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