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長沙市雨花區炊小二餐飲店不合格餐具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報告。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長沙市雨花區炊小二餐飲店不合格餐具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報告
根據我局食品安全抽檢,長沙市雨花區炊小二餐飲店為顧客提供用餐的消毒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我局對上述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餐具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對長沙市雨花區炊小二餐飲店進行了執法檢查,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消毒筷子在用。經立案調查,長沙市雨花區炊小二餐飲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屬二次抽檢不合格,在調查處置中積極配合,及時予以改正(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并送檢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000元,上繳國庫。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