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咸菜)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近期,我局抽檢發現餐飲單位用于制售菜肴用的咸菜抽檢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紹興市上虞古香小吃店用于制售菜肴用的咸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餐飲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7月12日向紹興市上虞古香小吃店直接送達了編號FC22061008的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未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產品。經核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決定予以罰款5200元,上交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