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2022年第33號)。
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公示(2022年第33號)
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柔橋綜合市場柯國興(王新)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根據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編號為No.2210918635)的檢驗報告,涉及我區1家食品流通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柔橋綜合市場柯國興(王新)銷售的草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2年5月31日,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當事人經營的草魚進行了抽檢。2022年7月1日,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編號No.2210918635的檢驗報告顯示檢驗結論是“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及召回情況:2022年7月6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檢測報告進行送達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發現抽查的批次產品已售完。經現場比對抽樣時的照片和簽字人王克方的確認,被抽樣單位為柔橋綜合市場王新。該批次草魚全部用于抽檢,未實際流入市場,故無需實施召回。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當事人購進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的義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決定給予警告。當事人銷售恩諾沙星含量超過食品安全限量標準的草魚,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屬經營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案發前對該產品不合格并不知情,涉案貨值小,決定予以從輕處罰。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決定處罰如下:一、沒收違法所得24元;二、處以罰款3000元。以上共計罰沒款3024元。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