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監督抽檢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處置情況的通告,涉及保定市蓮池區張香愛蔬菜店銷售農藥殘留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生姜核查處置情況。
(1)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生姜,抽樣日期:2022-06-09,被抽樣單位名稱:保定市蓮池區張香愛蔬菜店,不合格項目: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核查處置情況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2年6月8日從河北新發地農副產品有限公司購進生姜20公斤,貨值金額32元,違法所得12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做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2元;2、罰款2988元,共計3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保蓮市監處罰【2022】1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