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11月1日,濟南市鋼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8月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濟南市鋼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8月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1年8月份,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任務中,涉及我區2家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濟南十八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鋼城顏莊店經營重金屬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梭子蟹)案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檢日期:2022年8月10日。
樣品名稱:梭子蟹
不合格情況:“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1.違法事實認定:該單位經營鎘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梭子蟹)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
2.處罰種類和依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對該單位給予沒收涉案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六)項的規定,予以減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259.63元;2.并處罰款6000元。
3.處罰決定書文號:鋼城市監行處字〔2022〕74號。
4.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濟南市鋼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該單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環境帶入。在區市場監管局的指導下,該單位表示之后嚴把供貨商資質,嚴格落實進貨查驗或索證索票,把好食品安全關。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二、萊蕪市鋼城區利眾百貨商店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桔子)案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檢日期:2022年8月5日。
樣品名稱:桔子
不合格情況:“經抽樣檢驗,聯苯菊酯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1.違法事實認定:該單位經營聯苯菊酯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桔子的行為,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
2.處罰種類和依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對該單位給予沒收違法所得、沒收涉案食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六)項的規定,予以減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526.8元;2.并處罰款2000元。
3.處罰決定書文號:鋼城市監行處字〔2022〕75號。
4.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濟南市鋼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該單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不按照安全間隔期收獲導致代謝不徹底。在區市場監管局的指導下,該單位已停止經營、嚴格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開展快檢,把好食品安全關。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特此通告。
濟南市鋼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