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17日,山東省夏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2022年8月18號,我局委托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對夏津縣雙語中學使用的花生醬丁進行抽樣檢驗。2022年9月19號,我局收到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1份(編號DC220513),報告顯示:苯甲酸及其鈉鹽(已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前期處置情況
夏津縣市場監督局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立刻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對該單位下達(□停止生產; √停止銷售;□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的通知,并立案開展調查。
二、復檢異議情況
2022年9月19日,夏津縣雙語中學購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花生醬丁案在收到檢驗報告,該單位均對檢驗結果(□申請復檢;□提出異議;√無異議不申請復檢;□尚在復檢/異議期內)。
三、調查查處情況
2022年8月18號,我局委托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對夏津縣雙語中學使用的花生醬丁進行抽樣檢驗。2022年9月19號,我局收到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1份(編號DC220513),報告顯示:苯甲酸及其鈉鹽(已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執法人員當場把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對現場進行了檢查。
經調查,夏津縣雙語中學2022年8月14日共購進10箱,單價:29元/箱,每箱4.5公斤,我局抽樣檢驗2箱。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該抽檢批次的花生醬丁。執法人員現場查閱供貨商的資質證件,發現當事人能夠提供該抽檢批次花生醬丁的一票通、檢驗報告、及供貨商資質證件。
夏津縣雙語中學購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花生醬丁案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建議對其給與以下行政處罰:免予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夏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