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5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6期)。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6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15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2〕1294號),涉及我省食品經營企業2家,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武穴市廣匯超市文昌路店銷售的“老灶鹵花生(辣鹵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武穴市廣匯超市文昌路店銷售的“老灶鹵花生(辣鹵味)”(生產日期:2022-06-16)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GC22000000005131826,經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武穴市廣匯超市文昌路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武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20元和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武穴市廣匯超市文昌路店銷售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主要原因是未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整改措施如下: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
二、蘄春縣文順超市銷售的“美國豌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蘄春縣文順超市銷售的“美國豌豆”(生產日期:2022-06-10)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GC22000000005131822,經檢驗,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蘄春縣文順超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蘄春縣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6元、沒收不合格“美國豌豆”2公斤及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蘄春縣文順超市銷售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主要原因是存儲不當,存放位置窗戶破損,陽光直射,未按要求陰涼干燥處存放。整改措施如下: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學習,加強食品儲存環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