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號)。
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號)
抽檢編號為XC22331002305531704 蛋黃酥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XC22331002305531704;產品名稱:蛋黃酥;生產日期:2022-08-31;規格型號:65克/個;保質期:30天;菌落總數(n=5)(CFU/ml),標準指標為n=5,c=2,m=10^4,M=10^5,實測值為31000,60,540,28000,29000,單項判定為不合格,檢驗依據為GB 4789.2-2016。檢驗結論顯示: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被抽樣單位:臺州市椒江一杭食品廠;標稱生產企業:臺州椒江一杭食品廠。
(二)風險控制情況
執法人員于2022年10月12日向當事人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并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蛋黃酥。上述蛋黃酥除去抽樣部分,其余已全部銷售完畢,因蛋黃酥的保質期為30天,當事人無法對該批次抽檢不合格的蛋黃酥進行召回。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于2022年8月31日生產了1431個批號為20220831的蛋黃酥,規格型號為65克/個,蛋黃酥的生產成本為2.5元/個。當事人以批發價3.5元/個以及零售價5元/個的價格對外銷售。當事人于2022年9月2日以3.5元/個的批發價批發給路橋兮蒙蛋糕店1300個蛋黃酥,剩余131個蛋黃酥中有8個用于出廠檢驗,35個蛋黃酥用于2022年9月2日的抽檢,以零售價5元/個的價格銷售給了抽檢人員,還有88個蛋黃酥以5元/個的零售價銷售給了群輝村周邊的散戶。截止至2022年10月12日,抽檢不合格的蛋黃酥已全部銷售出去,因蛋黃酥的保質期為30天,當事人無法對該批次抽檢不合格的蛋黃酥進行召回。上述抽檢不合格的蛋黃酥貨值金額為5165元,違法所得為1607.5元。
當事人生產的蛋黃酥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和第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從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1607.5元,2.處罰款50000元。(椒市監處罰〔2022〕2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