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月4日,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當事人長沙市天心區李翔超市銷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檢測項目:其中,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要求,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長沙市天心區李翔超市開展執法抽檢,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經現場檢查,未發現不合格上海青(普通白菜)。經立案調查,長沙市天心區李翔超市銷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10公斤,涉案貨值59.6元,已經全部售出。長沙市天心區李翔超市按照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進行了改正。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9.6元;
2.罰款2000元。
以上罰沒款合計2009.6元,上繳國庫。
特此公示
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