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行業協會: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繼續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滬府辦發〔2022〕22號),決定在本市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補充檢驗方法改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意義
在本市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補充檢驗方法改革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政府關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好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提高思想認識,深刻理解本次改革的重要意義,以改革為契機,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通過改革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二、改革范圍
針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部分存在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公告規定有限量指標要求,但無相應檢驗方法國家標準的發證產品。
三、嚴格落實改革措施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補充檢驗方法改革措施。企業在申請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時,所提交檢驗報告中有限量要求且無對應細則要求的GB 31604系列檢驗方法標準的檢驗項目,可以按照對應檢驗項目的其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本市團體標準(可以補充采用的本市團體標準見附件)確定的方法進行測定。對應檢驗項目的GB 31604檢驗方法的國家標準發布后應按此執行。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許可時提交的檢驗報告中有按照補充檢驗方法進行測定的檢驗項目的,對應GB 31604系列檢驗方法國家標準實施后,對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開展相應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進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補充檢驗方法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二)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將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補充檢驗方法改革的理念和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傳導給社會,確保改革和證后監督檢查執行到位,保證工作質量。
(三)各區市場監管局在推進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補充檢驗方法改革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及時報送好做法、好經驗,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市市場監管局溝通。
(四)相關行業協會要發揮自律作用,加強對檢測方法標準的研究并建立本市團體標準,引導企業使用本市團體標準。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