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寒冷的冬季,火鍋特別受歡迎,很多人家的冰箱里都存有一些涮火鍋的食材,例如丸子、火鍋面等。不過,大家在囤這些食材時也要警惕食品安全問題。近日,市場監管部門就查出一款質量不合格的火鍋面。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2年第10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商丘市翔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丘翔波食品”)生產的翔波美味火鍋面(方便食品)(生產日期/批號:2022-07-21),其中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規定,方便面(油炸面餅)中酸價(以脂肪計)的含量應≤1.8mg/g。本次抽檢的這款火鍋面該指標檢測結果為2.8mg/g。
據介紹,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造成酸價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隊及相關縣(市)市場監管局正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核查處理。
為進一步了解上述火鍋面抽檢不合格原因,產銷數量,有無消費者提出不良反饋,對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情況等,中國質量新聞網撥打了生產廠家商丘翔波食品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截至發稿時,對方電話經多次撥打均未能接通。
公開信息顯示,商丘市翔波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商丘市木蘭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從事食品制造業為主的企業,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發稿時,中國質量新聞網在信用中國查看到,商丘翔波食品因食品安全問題此前還兩度被處罰。
2022年7月19日,商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商丘翔波食品沒收違法所得720元,罰款5萬元,原因涉及: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經查,商丘翔波食品于2021年9月14日生產不合格火雞面30件,40袋/件,以每件27元售價銷往青州30件,青州市經銷商轉銷往廣饒縣。違法所得810元,未發現該食品對消費者造成危害情況。未提供原料油、面粉、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的購進票據、查驗記錄和生產過程中關鍵環節質量控制記錄(油溫記錄和油炸時限)。依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2022年3月14日,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商丘翔波食品罰款8.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0.8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