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從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獲悉,張家港市德興鑄造有限公司被罰款5.96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蘇環行罰字〔2023〕82第020號)。
信息顯示,張家港市德興鑄造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為“在禁燃區燃用高污染燃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張家港市德興鑄造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96萬元。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從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獲悉,張家港市德興鑄造有限公司被罰款5.96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蘇環行罰字〔2023〕82第020號)。
信息顯示,張家港市德興鑄造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為“在禁燃區燃用高污染燃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張家港市德興鑄造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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