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3期食品抽檢信息。其中,江陰市振南釀酒有限公司因一款調味品抽檢不合格被點名。
該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江陰市振南釀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陰市振南釀酒”)生產的“振南五味順及圖形商標”調味料酒(五香料酒)(生產日期/批號:2022/10/15)(規格型號:350mL/袋),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本次抽檢的這款調味料酒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測結果為0.14g/L。標準值為≥0.2/g/L。
據介紹,氨基酸態氮是調味料酒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調味料酒的質量越好,鮮味越濃。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的是調味料酒產品的風味。
據悉,造成氨基酸態氮含量不達標,可能是產品生產工藝不符合標準要求,未達到要求發酵的時間;也有可能是產品配方缺陷的問題;還有可能存在個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故意摻假的問題。
江陰市振南釀酒的一位工作人員在回應這款調味料酒抽檢不合格的原因時表示,是攪拌不均勻導致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達標,“高的地方化驗出來高,低的地方化驗出來低。”
中國質量新聞網詢問這款調味料酒產銷數量等問題時,這位工作人員說:“不清楚。我們當地市場監管局已經處理了。”隨后便掛斷電話。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公開信息顯示,江陰市振南釀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從事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為主的企業,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江陰市振南釀酒因違反《食品安全法》此前還被處罰。
據信用中國,2022年1月27日,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至江陰市振南釀酒進行現場檢查。經查,原料“加飯酒”標簽上的三種配料為“水、糯米、小麥”,當批次“蘇州糯米特釀”標簽上加飯酒的配料卻標為“水、大米、麥曲”。上述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一項、第六十七條、第七十條、第九十七條。2022年6月11日,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