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2月27日,四川省宜賓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關于對1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3號),涉及宜賓市南溪區純高粱苞谷酒作坊加工的高粱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宜賓市南溪區純高粱苞谷酒作坊加工的兩批次高粱酒(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22-08-10;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22-08-15)。“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
經宜賓市南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宜賓市南溪區純高粱苞谷酒作坊共計加工上述批次高粱酒130L(2022-08-10),高粱酒140L(2022-08-15),現場核查時已全部銷售,當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書后,立即啟動了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
經排查,當事人已進行整改,對小作坊生產工藝各環節進行了認真梳理。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并作如下整改:1、嚴格按照購進食品索證索票制度;2、以后購進高粱酒,嚴把進貨查驗關;3、空閑時間通過手機自學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提高食品安全意識。
3.行政處罰
宜賓市南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調查發現,當事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和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情形,南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高梁酒的行為,并給予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