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3月8日,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4號),涉及天津市河西區鑫鮮水產品經營店銷售的海虹蟹。
(一)抽檢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海虹蟹(抽樣單編號:DC22120103110633854、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22-12-03、質量等級:/),不合格項目: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調查,當事人購進海虹蟹5千克,均已售出,已主動張貼公告召回。當事人未能提供該批次海虹蟹進貨票據及供貨商資質。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如下:?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400元;3、罰款3000元。并于2023年3月7日對當事人送達了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津西市監綜執處罰〔2023〕14295-22號)。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