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食品抽檢情況通告。本次該局抽檢調味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等共計782批次樣品。經檢驗,14批次樣品不合格。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調味品方面,有2批次醋類產品被檢出質量問題。
標識張家口味源調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張家口味源調味品”)生產的1批次“鼎鈺+DINGYU+圖形商標”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生產日期:2022/7/27),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標識內蒙古利康釀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利康釀造”)生產的1批次“水漩龍泉+圖形商標”清香米醋(生產日期:2022/3/26),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據介紹,總酸是食醋的品質指標,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標之一。對釀造食醋來說,酸度越高說明發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濃,質量也就越好。按照該產品標簽明示值中規定,食醋中總酸最小限量值為3.5g/100mL。總酸含量未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或未按標準執行,產品與標簽標注等級不匹配等造成。
據了解,不揮發酸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綿長,柔軟可口。《釀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規定,食醋中的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應不少于0.50g/100mL。不揮發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食醋的口感和風味。造成不揮發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就上述醋類產品抽檢不合格的問題,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兩家生產企業了解相關情況。
截至發稿時,張家口味源調味品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
內蒙古利康釀造負責產品質量工作的白先生在回應清香米醋抽檢不合格一事時稱,發酵過程中溫度控制不當造成不揮發酸項目不合格。該批次產品生產了300公斤,銷售了100多公斤。對不合格產品已召回,并封存銷毀。
白先生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已到公司進行過核查,對生產工藝流程、環境衛生、產品質檢、生產材料等方面都提出了相關要求。公司因此事被罰沒款1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