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號),涉及崇川區潮蛙飯店使用的杯子。
(一)抽樣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杯子;抽樣日期:2022年11月3日;檢驗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被抽樣單位:崇川區潮蛙飯店。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處以警告(崇市監當罰[2022]12-142號)。